我被拒绝参加失业保险。
您可能被拒绝失业保险有几个原因。 如果您工作的时间不够长,如果就业发展局说您没有核实自己的身份,如果您辞职时没有充分的理由,或者如果您的雇主说您辞职或被解雇是因为您做了就业发展局认为是 "不当行为 "的事情,那么就业发展局(EDD)可能不会批准您的失业申请。
根据失业规则,不当行为是指不被允许且损害雇主利益的行为。大多数不损害雇主的错误都不属于不当行为。
如果 EDD 拒绝了您的失业申请,它必须给您一份书面通知,说明您的申请被拒绝的原因。 您有权上诉,并由独立的听证官进行公平听证。自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您有 30 天的上诉时间。 在书面通知发出 30 天后,您需要有充分的理由提出上诉。
一旦您提出上诉,将安排听证,让您有机会解释为什么您认为自己有资格领取失业金,并由听证官法官决定 EDD 是对还是错。您可在MyAppeal 获取有关上诉的信息。 如果法官裁定您是对的,听证官可命令 EDD 向您支付失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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