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里不给我一般补助或一般救济金。
有很多原因会导致县政府认为您没有资格领取一般补助或一般救济金。其中一些原因可能是您的收入太高、您的财产太多、您没有上交文件、您没有做县政府要求您做的事情,或者县政府说您在领取福利三个月后可以工作。
县政府必须向您发出书面通知,告知您县政府认为您不符合领取一般补助或一般救济金的资格以及原因。如果您认为县政府的意见有误,您可以提出上诉,由独立听证官对您的案件进行听证。书面通知应告诉您如何上诉以及上诉期限。
一旦您提出上诉,将安排听证,让您有机会解释为什么您认为您应该获得一般补助或一般救济,并由听证官决定县政府的做法是对还是错。如果听证官裁定您是对的,听证官可命令该县向您支付补助金或重新考虑您是否符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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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查看书面通知或书面通知背面有关如何上诉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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