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里说我可以就业。
如果县政府认为您可以工作,则在 12 个月内只能向您提供 3 个月的一般补助或一般救济。如果您认为自己因残疾或疾病而无法工作,请告诉县政府。县政府可能会请他们的医生对您进行检查,或要求您的医生出具声明。
如果县政府说您可以工作(您 "可以就业"),县政府应就此向您发出书面通知。如果您认为县政府的决定是错误的,您不能工作,您可以上诉,由独立的听证官对您的案件进行听证。书面通知应告诉您如何上诉以及上诉期限。如果县政府没有说您可以工作,但在三个月后终止了您的福利,您可以上诉。
一旦您提出上诉,将举行听证会让您解释不能工作的原因,并由听证官决定县政府的决定是对是错。如果听证官认为您是对的,听证官可以命令州政府继续向您支付超过 3 个月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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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查看书面通知或书面通知背面有关如何上诉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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