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限制房东驱逐租房者的时间。

2019 年租户保护法案》(AB 1482)规定,只要租户在租住房屋内居住了至少 12 个月,房东就必须有正当理由驱逐租户。这就是所谓的 "正当理由 "驱逐保护。

房东可以驱逐租房者的理由有哪些?

对于任何受法律保护的租房者,房东只能以法律中列出的 "有过错 "或 "无过错 "中的一种原因驱逐租房者。"有错 "是指房东认为您做错了事情。法律中列出的一些 "过错 "原因包括

  • 未支付房租。
  • 违反租约或租房协议中的重要规定。
  • 在出租房屋内从事犯罪活动。
  • 在租约不允许的情况下转租。
  • 拒绝签署新租约,如果新租约的条款与旧租约类似。
  • 如果房东有合法权利进入您的住所,则拒绝房东进入。

"无过错 "意味着您没有做错任何事。但是,您的房东仍然可以因法律中列出的 "无过错 "原因之一而要求您搬出。如果您的房东因这些原因之一将您驱逐,他们必须首先给您一个月的房租或免除一个月的房租,以帮助您搬出。

房东必须向我提供哪些通知?

如果房东以 "过错 "或 "无过错 "为由驱逐您,则必须首先向您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原因。

该法律适用于我吗?

该法律适用于整个加州。它保护加州的许多租房者,但并非所有租房者。正当理由保护适用于在某些类型的房屋中居住满 12 个月的租房者。如果任何成年租户在您居住满 12 个月之前搬入出租房屋,则在您居住满 24 个月或所有成年租户居住满 12 个月之前(以先到者为准),正当理由保护措施不适用。

法律是否适用于我居住的房屋?

正当理由保护措施适用于居住在以下房屋的租户:

  • 大多数至少建于 15 年前的公寓楼。
  • 至少建于 15 年前的复式楼--如果业主不住在另一侧。
  • 至少 15 年前建造的、由公司所有的独栋房屋。

该法律不适用于某些租房者,包括居住在以下房屋中的租房者:

  • 建造时间不足 15 年的房屋;
  • 一些由个人拥有的独户住宅(如果房东提供了豁免通知);以及
  • 某些类型的低收入住房,其租金根据契约或监管协议保持在较低水平。(注:这不包括持有第 8 部分凭单的租房者)。

以上并未完整列出法律保护的对象和不适用于的对象。请联系我们的当地办事处,了解更多有关该法律是否适用于您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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