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到了一份通知,说我将失去我的第 8 部分/住房选择代用券。

如果您持有第 8 部分房屋代用券(也称住房选择代用券),房屋委员会在收回您的代用券之前必须向您发出书面通知。通知应说明房委会收回房屋代用券的原因。

您有权对房屋委员会收回您的房屋代用券的决定提出质疑或上诉。房屋委员会的通知应告诉您,您有多少天的时间要求听证,以便对该决定提出上诉。如果您未在限期内要求听证,您就会失去对房屋委员会收回您的房屋代用券的决定提出上诉的权利。

如果您在截止日期前对该决定提出上诉,您将在听证人面前得到听证,而听证人并不是作出收回您住房券决定的人。您可以攜帶證人,說明您不應喪失醫療券的原因,也可以攜帶文件等其他證據。

您还有权在听证会上由律师代表您。您可以致电我们的办公室,了解我们是否能够帮助您进行听证。如果您在听证会上获胜,您将可以保留您的住房券,住房管理局应继续为您支付部分房租。如果您在听证会上败诉,房屋委员会可能会收回您的住房券,并停止支付您的房租。即使您在听证会上败诉,您也可以在法庭上对裁决提出质疑。但是,从听证决定之日起,您可能只有 90 天的时间向法院提起诉讼。

More Info

有关第 8 款/住房选择券计划的更多信息,请参阅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的《住房选择券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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