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可以保留我的押金吗?

租户搬出出租房后,房东只能出于以下 4 个原因保留押金:

  1. 未付房租;
  2. 修复租客造成的正常损耗以外的损坏;
  3. 清洁出租房,但仅限于使其与租户搬入时一样干净;以及
  4. 如果租房协议允许,更换、修复或归还房东提供的家具等物品的费用。

在租客搬出后的 21 天内 ,房东必须将房东从押金中扣除的物品清单邮寄或交给租客,并退还押金中的剩余款项。如果房东因上述四种原因扣留了部分或全部押金,房东必须向房客寄送账单或发票,说明收费情况,并寄送记录损坏情况的入住和搬出照片。

如果您认为房东不当扣留了您的部分或全部押金,您应向房东发送一封书面信函。信中应

  1. 说明您认为房东应该退还给您多少钱;
  2. 解释您认为房东应将钱退还给您的原因;
  3. 要求房东在某个日期前退还押金;
  4. 要求查看入住和搬出照片;以及
  5. 提供您当前的通信地址和电话号码。

最好用挂号信寄出信件,这样您就可以确认房东是否收到了信件。您还应保留信件的副本。 您也可以给房东打电话,讨论押金问题。如果您与房东进行了交谈,您应该以信件的形式跟进你们的谈话内容和达成的协议。

如果您无法与房东达成协议,您可以向小额索赔法院起诉房东,要求退还押金。但是,房东也可以对您提出 "反诉"。在反诉中,房东可以起诉您拖欠房租、损坏出租房或清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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